一、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的参保缴费
(一)参加长期照护保险的人群包括哪些?
答∶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的参保人群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
按照住院统筹等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自愿参加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
注意∶已经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等政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不再参加长期照护保险。
(二)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方式?
答∶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与城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征收。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
按照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通过划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方式筹资,已按标准划转的单位和个人无需另行缴费;按照住院统筹等方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通过划转医保统筹基金和按照对应个人账户划转标准由个人自愿缴费的方式筹资。
二、申请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
(一)参保人员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时应满足的缴费年限?
答∶参保人员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时,应当连续参保缴费2年(含)以上并累计缴费满15年,享受待遇期间应当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持续缴费。
在2017年7月1日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中断缴费(退休不缴费参保人员除外)的参保人员,且在2017年7月1日后连续缴纳长期照护保险费的,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时不受缴费年限限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欠缴长期照护保险费,4个月(含)以内补足缴费的,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二)哪些情况可视同为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年限?
答∶2020年7月1日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含住院统筹等参保人员);2020年7月1日后,通过费用清偿、欠费补缴等一次性缴纳的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年限。
(三)参保人员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时缴费年限未满15年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申请待遇时未缴满15年的,可按照长期照护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标准对应的个人缴费基数,按每月0.4%的费率一次性趸缴补足缴费年限。补足后继续缴费的按规定申请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三、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
(一)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进行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
答∶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时,可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二)如何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定?
答∶目前,提供"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一,向现居住地所在区(市)县受委托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受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
邛崃市: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网点地址:邛崃市临邛镇朱水碾街277、278、279号。(028-88741366)
申请方式二,通过手机APP线上提出申请。
长期照护保险申请APP(蓉城照护-APP)下载二维码:
(三)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的病情证明(申请失智失能的,需提供三级综合医院或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失智相关医学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出入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四、长期照护保险照护方式
(一)长期照护保险照护服务提供方式?
答∶失能人员或代理人可自主选择照护服务方式,包括由协议照护机构提供的机构照护、机构上门照护服务;由具有照护服务资质的居家照护从业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鼓励失能人员家属、亲戚、邻居等参加规范化培训,获取照护服务资质后,向失能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二)重度失能人员的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级变更如何处理?
答;重度失能人员的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级有调整,可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级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五、长期照护保险的待遇支付
(一)长期照护保险支付范围?
答∶长期照护保险支付的费用,用于为重度失能人员购买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
已由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的照护费用,或者按照其他政策已享受补贴的照护费用,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长期照护保险支付对象?
答∶重度失能人员(或其代理人)选择协议照护机构提供机构照护、机构上门照护服务的,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付对象为所选择的协议照护机构;选择具有照护服务资质的居家照护从业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付对象为所选择的居家照护从业人员。
(三)长期照护保险的待遇起付时间?
答:经失能评定符合长期照护保险支付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从评定结论下达的次月起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四)选择机构照护服务待遇支付标准?
答:选择机构照护服务的,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付对象为协议照护机构, 支付标准为∶重度一级1377元/月/人;重度二级1837元/月/人;重度三级2296元/月/人。
(五)选择居家照护服务待遇支付标准?
答∶由失能人员家属、亲戚、邻居等居家照护从业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长期照护保险待遇包括基础照护待遇和专业照护待遇。基础照护待遇支付标准为;重度一级862元/月/人∶重度二级1150元/月/人;重度三级1437元/月/人。鼓励居家照护从业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免费),培训合格后基础照护待遇支付标准调整为∶重度一级1077元/月/人;重度二级1437元/月/人;重度三级1796元/月/人。自协议签订三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照护服务资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从享受待遇之月起予以补发。
专业照护待遇实行限额支付,支付对象为协议照护机构。支付标准为∶重度一级300元/月/人;重度二级400元/月/人;重度三级500元/月/人。
(六)哪些情况下终(中)止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支付?
答∶重度失能人员因康复、欠费等原因丧失长期照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或重度失能人员死亡的,协议照护机构或委托经办机构将办理终(中)止照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