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成都新津、邛崃、大邑、蒲江四地法院检察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在邛崃市顺利举行。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军,邛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强,成都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李伟东,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何娟出席仪式。
会上,四地法院、检察院会签《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四地检察院会签《行政诉讼监督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方案》。
韩强在讲话中表示,新津、邛崃、大邑、蒲江四地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标志着四地合作迈出关键一步,对四地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平安和谐意义重大。
王军充分肯定四地联动开展相关工作的探索,并要求四地检察院切实推进机制实施,为四地“小联动”“小循环”拓展为全成都市法院检察院“大联动”“大循环”提供实践样本。
会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四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做交流发言,分别从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具体工作的角度,分析了现阶段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化解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就联动机制实施和细化优化提出工作思路。
据了解,2015年,成都市中院确定14个区(市)县法院实行行政案件“首尾相接、循环交叉”管辖模式。新津、邛崃、大邑、蒲江四地法院正好形成行政案件管辖“闭环”。行政检察主要是对行政审判的监督,同时“穿透”至行政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化解,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的目标具有一致性,联动协作具有必然性。邛崃与新津、大邑、蒲江均接壤,邛崃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发挥纽带联络作用,积极谋划,经过细致调研、认真研判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牵头起草形成《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协同邛崃市人民法院,共同促成机制顺利会签。
《实施办法》明确了四地法院检察院在履行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职责中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工作会商的原则,围绕联动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两项工作目标,建立了协作办案、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和源头预防、类案监督、行政检察年度报告、联合会商、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接等工作机制,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行政诉讼监督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衔接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落实,能够进一步推动法院交叉管辖的行政审判闭环,拓展提升为由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共同组成的对依法行政的监督闭环。
此外,四地检察院还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诉讼监督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围绕四地检察院联动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形成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的目标,建立了一系列联动协作机制,以四地检察院的联动举措推动四地法院检察院联动协作机制的落实。
下一步,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成都市检察院、邛崃市委领导下,积极推进两项机制的落地落实,在与四地法院检察院及司法行政部门充分沟通基础上,推动四地共同细化优化联动机制,并根据工作实际,推动四地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开展更加多样、更加深层次的联动协作探索,通过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产品,促进两项工作同步深入发展,共同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成都新津、邛崃、大邑、蒲江四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信息来源:邛崃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