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第44个全民义务植树节来临之际,邛崃市林长制办公室、邛崃市人民法院驻市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及“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签字仪式于3月11日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顺利举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徐涛,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分管领导严代碧及邛崃市相关领导出席了仪式。据悉,该工作机制为全省首创。

仪式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林长制嵌入司法、共同建立“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情况。
最后,各级领导共同为邛崃市林长制办公室、邛崃市人民法院驻市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邛崃市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法院现场签署了《邛崃市人民法院 邛崃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的意见》。
全面推行建立林长制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一项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落实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
市规自局相关负责人舒智慧:“邛崃市林长制办公室、邛崃市人民法院驻市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的顺利举行,标志着我市‘林长制+’的模式正式开启,该工作机制为全省首创,有利于健全林业园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护航‘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仪式结束后,相关部门和镇街、村级林长前往市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起涉林案件庭审。
邛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圣昊:“被告人尹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对被告人尹某某违法所得274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相关物品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6月至10月,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尹某某在自己的林地内,使用油锯、手工具等工具采伐柳杉木101株,立木蓄积42.487立方米,2022年1月11日,尹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邛崃市公安局取保候审。3月11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邛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圣昊:“邛崃市地处于邛崃山脉,其森林资源相当丰富,绿地覆盖面积达40%以上,曾号称为成都的后花园,在这样的情况下,老百姓会认为自己的林地内采伐林木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也许这是一个误区,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林地,如果你要进行树木采伐,同样要向林业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采伐,否则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尹某某的案例也给现场观摩的镇街、村级林长带来了很大的启示教育作用。
夹关镇天井村党总支书记汪世福:“通过观摩今天的庭审现场对我们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也起到了很大的启示教育作用。针对我村存在的问题,我村及时对护林人员、卡点值守人员以及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整改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为村平台,村组、村民微信群以及宣传音响、车辆、标语、会议的综合宣传形式在全村范围内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对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法治意识,确保将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夹关镇党委副书记詹树强:“一是完善巡林护林制度,加强巡林护林工作,守好绿水青山,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镇村两级林长、护林员、监督员责任,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让法治建设入脑入心,以法护林,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乱采乱伐。”
市人民法院与市林长办共同启动了“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探索林长制与司法有机融合,构建司法嵌入式协作机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两法两诉”衔接。通过机制的建立,双方将共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和生态司法联系点,联合解决邛崃市内猎捕、盗伐滥伐以及林地毁坏占用等问题。
市规自局相关负责人舒智慧:“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落实‘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砥砺前行,为邛崃高质量建设成都西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生态支撑,为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贡献邛崃力量。”
记者:赵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