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汛期,地质灾害易发,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避险为先”的总要求,8月22日,市政府发布关于防汛减灾依法避险的通告,请广大群众把安全常记心中,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受强降雨影响,位于平乐镇金华村8组的龙拖槽于8月18日上午5点45分发生山体滑坡,险情发后,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起来,果断采取措施,对周边拉起警戒线进行封锁,并安排人员值守。同时,对险情区域可能波及到的农户进行了及时转移。
平乐镇金华村8组村民郑数琼说:“本来想到已经好几天没有下大雨了,打算搬回去住了,但是村干部给我看了市政府发的通告,并告诉我险情还没有排除,我觉得应该听政府的,依法避险,不给政府添乱,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与郑数琼同样,该组的村民还自发的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家族群发布市政府的通告,提醒亲人的朋友,在汛期一定要依法避险,与党和政府形成合力,安全度汛。
平乐镇副镇长植茂春说:“对险情区要求所有转移的群众一律不返家居住,所有社会人员和车辆一律绕行。同时,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一律不得干扰下一步地质灾害的评估和勘验工作。运用法治手段,依法依规行政,这样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能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虽然天气趋于缓和,但是防汛减灾形势依然容不得半点马虎,为了保证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前往安置区域,向大家进行防汛减灾相关宣传。
平乐镇副镇长植茂春说:“通告没有出来之前,如遇到险情,需要作群众工作时,干部显得底气不足。现在,通告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如果一旦发生了不遵守的情况 ,当地政府可将通告作为法律依据,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和行为约束,这更有利于群众科学避险,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村组干部也对搬迁避险的群众说:“危险没有解除,大家千万不要擅自回家,要听从安排和指挥。市人民政府也发布了相关通告,如果擅自回家,妨碍应急转移工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平乐派出所副所长宋振朝说:“根据《治安处罚法》,针对经劝,拒绝转移的群众,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行带离危险区域;对于强行带离危险区域后,擅闯警戒线或者破坏警戒线,强行返回危险区域的,经过依法警告,不听劝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平乐镇金华村8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18户40名村民转移后,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情绪稳定,其中,7户12名群众在村委会安置点安置,11户28名群众投亲靠友。大家纷纷表示,会按照通告的要求,听从镇村干部的安排,不添乱,不擅自回家,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记者 洪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