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以下是部分散播新冠肺炎谣言的警情通报:
案例一 浙江慈溪
恶意造谣他人患病 造谣者被拘留10日·
浙江慈溪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带大量病毒回慈溪。接到报警后,慈溪警方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及时锁定违法嫌疑人陈某某(男,23岁,四川乐山人)。经查,陈某某因生意合作分歧,怀恨在心遂编辑上述照片散布谣言。
目前,陈某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慈溪警方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案例二 启东市
网民造谣所有超市停业 被拘留10日
2020年1月28日,江苏南通网警接净网志愿者反映称,本地有微信群传播一则如下信息:“紧急通知:为了冠状病毒不在扩散,启东大润发超市、利群超市、文峰大世界超市、吾悦广场、吉卖盛超市!包括各城镇、乡村小超市!定于2020年1月29号开始全部停止营业、停业时间为期到2月17号!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望大家相互转告!”经与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该消息系不实信息。
经查,该信息系施某某(男,31岁,启东汇龙镇人)在家无聊,出于博人眼球的动机,自行编造后发布到微信群中,造成谣言扩散,影响恶劣。1月29日,启东市公安局依法对施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三 无极
造谣嚼大蒜可治疗疫情 网民被拘留
1月28日,被多名网民举报,在网上发视频声称分享一个真实病例,造谣嚼大蒜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无极网民曹某某,迫于警方查处的压力,到属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现已查明,曹某某根据道听途说的相关信息,不加甄别甚至添油加醋制作视频在网上发布并被大量转发。
该信息现已被腾讯较真和新华网等媒体辟谣,鉴于该谣言视频传播量大,已经涉嫌误导公众,干扰正常疫情防控,社会影响恶劣,无极警方已经依法对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非常时期请保持理性、冷静,做好防护的同时,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