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两节”风清气正,近日,成都市纪委发出《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规定,自觉落实“十一个严禁”,特别是严禁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电子礼品卡、预付卡、上门送卡、异地提取等“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的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重点工作,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不断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发挥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狠刹不正之风。要持续公布举报地址、网址和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民主监督。要注重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组织新闻媒体和特邀监察员等各方监督力量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商务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等的检查,及时发现用公款购买月饼、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工商部门持续加强对《广告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当广告行为。财政、审计部门持续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用公款消费、送礼等违纪违规行为。宣传、文广新和网信等部门要持续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和商业网站的监管,督促媒体、网站加强行业自律,不登不报带有奢靡性、诱惑性语言的礼品广告,不为公款购买电子礼品卡提供渠道。要坚持高密度、多媒体、全方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在节日前后,通过“清廉蓉城”等曝光直通车栏目,通报曝光一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声势。各地各部门也要通过网站曝光、内部通报、公开栏公示等形式,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