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省工作动员会在成都召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参会。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出席并讲话,省委书记王东明作动员讲话。
市委书记曾洪扬,市委副书记、市长惠朝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市政协主席欧俊波在邛崃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此次环境保护督察的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督察时间、督察方式、督察反馈、整改落实等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四川,重点是督察四川省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此次督察将坚持问题导向,具体督察四川省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情况。督察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进行。重点督察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及其治理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督察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左右,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
会议强调,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安排,公布督察组联系方式,受理群众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在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将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督察结束后,督察组撰写的督察报告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四川省党委政府进行反馈,主要情况将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外公开,督察结果将向中央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移送,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追究问题,将按涉及的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中央及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移交移送。
市领导章建国、李长文、任时伯、肖瑶、雷鸣、蓝海鹰、高智勇、秦俊宁、程炜、周洪彬、杨敏、陈华、杨竞在邛崃分会场收听收看。
记者 古若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