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机动车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备受广大市民喜爱,但个别驾驶员在出行时,忽略了最基本的城市道路出行守法和安全要求,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为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安全隐患。记者从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9月1日起,依法对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处罚。
9月2日上午,在凤凰大道,身着制服的交警们正专注检查,当发现有非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逆行或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都会迅速示意驾驶员停车,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教育和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周勇:“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三个月来,我们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教育纠正,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据了解,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涉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维修、停放、充换电及其监督管理等全环节,9月1日起,针对驾驶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市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规范佩戴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闯红灯,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抵制交通陋习,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记者:王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