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市每年将在创办高成长性企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青年(大学生)群体中,选拔和培育20名“创业新星”;评为“创业新星”金奖可获得12万元资助……这是记者近日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邛崃市激励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创业新星计划”的意见》中了解到的。
据悉,“创业新星计划”坚持实践育才、创业兴市导向,旨在激励和引导青年(大学生)人才在邛创新创业,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勇于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队伍。按照计划,每年将评出20名“创业新星”,其中“创业新星金奖”3名、“创业新星银奖”7名、“创业新星优秀奖”10名。对评为“创业新星”金奖的创业者给予每人12万元的资助,评为“创业新星”银奖的创业者给予每人8万元的资助,评为“创业新星”优秀奖的创业者给予每人4万元的资助。
评为“创业新星”,还将获得其它的创业扶持。包括优先享受有关部门的扶持政策;符合相关金融授信条件的,可享受邛崃市“一对一”金融服务,优先获得金融配套支持、融资服务;其项目可按行业组织专家导师“一对一”跟踪指导,其中具有科技含量的项目,适时推荐省成都市相关科技项目资助资金申请。
根据计划,选拔对象为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国内外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其应符合七方面基本条件:创办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创业成效明显,具有一定技术、管理或商业模式的创新性;持有企业20%以上股权;创业者所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登记注册5年以内,近两年销售收入连续实现稳定增长,主要纳税关系在我市且连续纳税一年以上;创业事迹突出,对同行业具有较大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创业团队成员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30%以上;个人及创业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
对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内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3年内获得国家、省、成都市、邛崃市专项资助及获得风投资金的企业创办者优先考虑。
记者 李燕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