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依据成都市防疫指挥部第1、2、3、4、5号通告、邛崃市防疫指挥部第1号通告相关要求,全市服务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复工实行网上申请、现场复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复工。企业未审复工或虚报瞒报员工信息造成疫情防控事故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复工的企业范围
企业在符合行业防疫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经网上申请、现场审核批达标后可有序复工,以下行业除外:旅行社、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服务中心、A级旅游景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健身房、教育培训、茶楼、洗浴、足浴、美容、口腔诊所、公园及游乐场、中介机构等企业暂缓复工,具体复工时间按成都市相关规定执行。部分重点行业复工标准详见附件,其他行业参照执行。
复工审批流程
网上填报相关资料
拟复工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实行网上填报资料和申报;需填报《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邛崃市服务业企业申请复工备案表》,企业网上提交申请后3日内,由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建工作组,会同属地街镇、社区(村)对照复工标准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符合复工条件审核同意后,企业签订《承诺书》,张贴“经申请备案复业”蓝色标识。
复工后管理要求
1.企业动态开展员工情况摸排,确保在岗员工无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成都以外旅居史、湖北人员接触史。
2.企业督促应实行居家观察的员工配合社区(村)做好居家观察工作,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员工居家观察及返岗复工情况。
3.严格按照复工标准,持续做好现场管理、消杀防疫等工作。
4.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的人员,店员应引导其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疗中心、中医医院、妇计中心、任氏骨科、东华医院)就诊,并与其保持1.5米以上距离,10分钟内报市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电话:88775363)。
执法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建监督检查执法组,会同属地街镇对已复工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发现企业不按复工标准做好防疫工作的,第1次将张贴“复业企业经营警告”黄色标识,整改提升达标后可继续经营;第2次将责令停业整顿,短期内不得批准复业。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社会群防群控
鼓励公众对企业防疫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8771600。对防疫工作措施到位、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经评定后将给予星级标志和奖励。
附件
服务业部分行业复工标准
商场超市
(含便利店、服装店、孕婴店、百货店、家电销售店等)
1.员工情况摸排清楚,确保在岗员工无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成都以外旅居史、湖北人员接触史。
2.全体员工佩戴口罩上岗,所有顾客进店必须佩带口罩、必须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保持1.5米以上距离,10分钟内报市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电话:88775363)。
3.确保做好大门、通道、推车、电梯、收银台、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每日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严禁开中央空调,保持空气通畅。
5.推行电子(微信/支付宝)支付,无接触服务。
6.经营人员离开成都范围返回后,不得带回活禽、野生动物;禁止店内人员居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门前晾晒衣物和杂物,严禁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和废弃物。
餐饮企业
(含中餐、火锅、熟食、快餐、糕点、小菜馆、面馆等)
1.员工情况摸排清楚,确保在岗员工无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成都以外旅居史、湖北人员接触史。
2.全体员工佩戴口罩上岗,所有顾客进店必须佩带口罩、必须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保持1.5米以上距离,10分钟内报市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电话:88775363)。
3.确保做好大门、通道、电梯、收银台、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每日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严禁开中央空调,保持空气通畅。
5.实行就餐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在同一空间内3桌及以上群体性聚餐,2桌之间距离不少于5米;不符合室内就餐条件的,禁止顾客堂内就餐,鼓励打包带走;推行电子(微信/支付宝)支付,无接触服务。
6.熟食店禁止沿街裸露摆放食品,熟食区具备物理隔离的相关设施,严禁顾客直接触摸食品。
7.经营人员离开成都范围返回后,不得带回活禽、野生动物;禁止店内人员居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门前晾晒衣物和杂物,严禁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和废弃物。
广告业
1.员工情况摸排清楚,确保在岗员工无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成都以外旅居史、湖北人员接触史;
2.确保做好大门、通道、楼梯、收银台、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每日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3.全体员工佩戴口罩上岗,所有顾客进店必须佩带口罩、必须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保持1.5米以上距离,10分钟内报市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电话:88775363);
4.推荐使用QQ、微信、电话等方式线上业务沟通,推行电子(微信/支付宝)支付,无接触服务;
5.严禁开中央空调,保持空气通畅。
药品流通
1.员工情况摸排清楚,确保在岗员工无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成都以外旅居史、湖北人员接触史;
2.药店配备有营业所需的口罩、消毒用品、测温枪;全体员工佩戴口罩上岗,所有顾客进店必须佩带口罩、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保持1.5米以上距离,10分钟内报市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电话:88775363);
3.所有药店必须严格落实退烧药品实名制销售登记工作;
4.确保做好大门、通道、楼梯、收银台、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每日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5.严禁开中央空调,保持门窗通风,店内空气通畅。
美发行业
1.员工情况摸排清楚,确保在岗员工无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成都以外旅居史、湖北人员接触史。
2.全体员工佩戴口罩上岗,所有顾客进店必须佩带口罩、必须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的,保持1.5米以上距离,10分钟内报市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电话:88775363);
3.确保做好大门、通道、楼梯、收银台、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每日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4.公共场所应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加强营业场所通风换气,对包房等相对封闭的房间必须采取有效的机械通风,禁止超接待能力接待顾客;
5.推行预约服务和电子(微信/支付宝)支付服务。
6.提倡只理发,回家清洗服务,减少接触。